征地拆遷是一項涉及人民利益和國家利益的活動。按照法律法規,既要保護被征收人的利益不受侵害,又要保護國家利益不受損害。但在實際征收過程中,特別是在農村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村委會人員或相關拆遷人員往往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當得利。深圳市拆遷律師和您一起看下面案例。
近日,江蘇省鎮江市紀委網站通報了幾起村委會挪用、占用、重復征地拆遷補償案件。通過這些案例,希望能引以為戒。
案例一,村干部反復領取拆遷補償、挪用、非法支出補償備用金。
2003年,村集體企業玻璃廠瀕臨破產,村干部宋接手經營。由于缺乏經驗和技術,玻璃廠一直在虧損。債務超過1600萬。
就在宋絕望的時候,他遇到了征地拆遷。他承包的玻璃廠在拆遷范圍內,賠償金額為xx萬元。此后,宋分別從專用賬戶獲得300萬元賠償。2013年,由于區域規劃調整,xx村從xx鎮政府轉移到街道辦事處管理,村財務程序轉移到街道辦事處財政辦公室,xx鎮政府留下征地補償專用賬戶。
宋某故意隱瞞有關事實,要求家屬在財政部門反復領取補償。隨后,村兩委得知拆遷人員擔心不能及時得到補償,于是向街道辦事處申請部分資金作為備用金。這種方便群眾的安排再次使宋某利用了漏洞。隨后,宋某以各種名義向街道辦事處財政辦事處和XX村會計領取了600多萬元備用金。
最后,宋擅自挪用,多次接受拆遷補償。2021年1月,宋被開除黨籍,并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1年8月,宋因貪污挪用公款被法院判處15年,罰款50萬元,追回違法所得700多萬元。
案例二,少則一兩萬,多則十幾萬,帶動單位同事集體腐敗。
巧合的是,不僅村干部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尋求不當得利,還有長期從事拆遷和征地拆遷控制的人員、拆遷安置人員等。2016年至2020年,王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承包項目、非法分戶、非法更名、優先選房,多次收受超市購物卡267.4萬元和0.5萬元,酒店消費卡2萬元。
看到王無視法律紀律,擅自謀取利益,其他工作人員不僅沒有披露報告,而且串通起來。在房屋附屬登記表上,計算裝修附屬補償近萬元,利用職務為他人謀取利益,偽造檔案,拆除安置房。
事件曝光后,王因受賄、貪污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罰款40多萬元,追繳違法所得xx萬元,上繳國庫。其他人也受到了不同的處理。
正如我們上面提到的,征地拆遷涉及到國家和被征用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任何人、任何單位都不能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和挪用征地拆遷補償。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布征地補償費的收支情況,并接受監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和其他有關費用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征收機構、個人住房等房地產應當依法給予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個人住房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條件。
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賠償等費用。
此外,《土地管理法》還規定,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處罰。
從上述法律法規可以看出,法律明確禁止征地、挪用、占用、私人征地補償等行為,一旦違反法律法規,其行為必須違法。在上述案件中,宋、王的行為明顯違反上述法律法規,構成犯罪,最終被法院判處15年、5年、6個月監禁。
對此,提醒大家,征地拆遷關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在集體征地過程中,村委會或者其他拆遷人員占用、挪用、截留征地補償的,可以先向上一級有關部門或者撥打12345舉報,要求他們查處違法行為,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等部門報案。
及時收集有關證據材料,向有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