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事故報告制度有何規定
1、各科室必須建立差錯、事故登記制度,深圳專業醫療事故律師對所發生的差錯、事故一周內討論,分析原因,吸取教訓,制定預防措施,如發現有隱瞞漏報漏登,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及科室領導的責任。
2、發生嚴重差錯或醫療事故后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并報醫務科、護理部和院領導,對重大事故應須做好善后工作。
3、差錯、事故發生后,應由當事人負責登記,并口頭報科室領導或護士長。
4、發生差錯后,科室領導或護士長應對事件進行清理核實,于24小時內上報醫務科或護理部。
5、醫務科或護理部根據上級的材料進行核實,提出處理意見,上報院領導。
二、醫療事故的構成要件
醫療事故必須是治療結束后經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根據病員受損害的程度和《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條規,進行醫療過錯參與責任度鑒定和因果關系等級評定。
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為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
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后果;
5、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三、醫療事故的鑒定程序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分首次鑒定和再次鑒定。首次鑒定由各區縣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由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有時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醫療事故糾紛鑒定的啟動程序,有三種方式,包括:醫患雙方共同委托鑒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鑒定和法院指定鑒定。
美國與深圳專業醫療律師收入程度 | 深圳醫療律師:律師是如何幫你打贏 |
深圳專業律師:專門打醫療官司的律 | 中醫院病房規章軌制有何劃定 |
深圳專業醫療律師解析醫療糾紛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