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舉行公證是我們對本人財富作出部署時為了保證法律效力,進行的一項手段。公民進行遺囑公證需要什么手續?如何進行遺囑公證?本日律師事務所深圳遺囑律師為您整理了遺囑公證需求什么手續?如何辦理遺囑公正、辦理遺囑公證的注意事項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有困難的你提供一些法律建議:
1、立遺囑人提出請求:
立遺囑人必須親自向自己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請求,不克不及委托他人辦理,申請遺囑公證要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表的內容包括:
?。?)申請人的姓名、性別、誕生日期、身份證號碼、事情單元、住址等;
(2)要求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處;
?。?)提交資料的稱號、份數及無關證人的姓名、地址;
?。?)請求的時候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另外,立遺囑人應提交身份證實、遺囑所觸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2、公證處受理:
公證職員需求檢查立遺囑人是不是有完整民事行為能力、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對所要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等內容。
公證職員覺得立遺囑人的請求吻合劃定、抉擇受理請求的,發給受理通知單,并按規定標準收取公證費。立遺囑人如交納公證費有困難的,可提出書面減免申請。
3、遺囑的審查:
遺囑公證應由兩名公證職員配合辦理,公證員辦理遺囑公證應該遵照逃避步伐。特殊情況下由一名公證員辦理時,應至少有一名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應在遺囑和筆錄上簽名。
立遺囑人在公證員眼前以書面或許行動方式表述遺囑內容,評判人制造出書面材料,經立遺囑人確認無誤后,由在場的公證員和立遺囑人簽名,并注明設立遺囑的年、月、日。
4、批準出證:
公證職員經審查,覺得能夠出具公證書的,公證員起草公證書后,連同卷宗報批;任何人不得審批本人承辦的公證事項。
審批及格后,公證處按司法部劃定或同意的花樣制造公證書,并不得涂改、挖補,必須修正的應加蓋公證處校對章。公證書應制作公證書正本和若干副本發給立遺囑人。
5、公證書生效:
除法律還有劃定外,遺囑公證書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6、領取公證書:
遺囑公證書由立遺囑人到公證處支付;必要時,也可由公證處發送。假如由公證處發送的,立遺囑人應在公證書投遞回執上署名或蓋印,并說明收到日期、份數和公證書的編號。
深圳遺囑律師提醒您,法律是解決問題的良好途徑,如果我們能夠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我們將會有更好的方法去解決我們可能遇到的那些問題,較好的避免矛盾的進一步升級,如果您還有其他一些問題,歡迎來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深圳遺囑律師解析:未立遺囑遺產 | 平等待遇:深圳遺囑律師回答法律 |
透明與合理:深圳遺囑律師論述法 | 和解與法律:深圳遺囑律師闡述家 |
深圳遺囑律師來講講房屋繼承遺囑 | 老年人遺囑處分財產的原則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