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對于法定繼承人定義的順序依次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而是選擇了沒有在繼承人范圍內的人作為繼承人,我們將這個行為稱之為遺贈,如果法定繼承人不承認遺贈怎么辦?今天深圳繼承律師就為各位解答相關問題,希望您能得到幫助。
一、概念
1、遺贈是指被繼承人通過遺囑的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予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2、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3、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是相對于遺囑繼承而言的。
二、遺贈和遺言的區別
遺囑和遺贈的最大區別就是接受遺產的對象不同:遺囑中的繼承人是法定繼承人,遺贈中的受贈人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需要解釋的是:若遺言人的第一次第繼承人健在,而遺言人在立遺囑時,注明將財產留給第二順序繼承人,這樣的遺囑也屬于遺贈。此外,繼承人和受贈人的法律保護的時效性不同(《繼承法》第二十五條):
1、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2、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曉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收或許廢棄受遺贈的暗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三、遺言承繼和法定繼承的區別
“法定承繼”和“遺言承繼”是財產繼承的兩種不同的形式,兩者之間的主要區別是:
1、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人順序、遺產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遺言承繼是指按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繼承其遺產所進行的繼承。法定繼承是按法律規定的范圍、順序來進行的;而遺囑繼承則是按財產所有人生前的意思來繼承的。
2、法定繼承人的承繼份額是依據所有法定繼承人的情形和養活撫養情形來確定的;遺囑繼承人的繼承份額是財產所有人在遺囑中確定的。
3、遺言繼承人必須是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內的人,而法定繼承人不一定都是遺言繼承人。由于在遺言承繼中,依據財產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遺言繼承人既可所以法定承繼人中的一人,也可所以法定繼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繼承人能夠繼承遺產,這要取決于遺囑的內容。
4、我國實施遺言承繼優先于法定承繼的準則;也就是說,對公民個人遺產的繼承,如果財產所有權人生前立有遺囑,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必須按遺囑繼承,而不能按法定繼承。
以上就是深圳繼承律師為各位解答的遺贈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我們在遇到繼承人不承認遺贈的情況時,要學會運用相關法律規定,以被繼承人的遺囑為主來進行繼承。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您可以在線咨詢,迎各位前來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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