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是遺囑人生前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的法律行為,是遺產繼承的重要依據之一。那么在什么情況下遺囑是屬于無效的呢?下面是深圳離婚法律咨詢網為你整理的相關知識。
一、效遺贈撫養協議導致的失效
遺贈扶養協議在雙方簽訂好遺贈扶養協議時即可發生法律效力;而遺贈則需要待遺贈人去世后才發生法律效力。撫養人就必須按協議執行扶養遺贈人的責任,而遺言是雙方法律行為,沒有附加明確的義務,因此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優于遺囑。一個有效的遺贈撫養協議會導致遺囑中對遺贈扶養協議中已處分財產的處分失效,但并不影響對遺贈撫養協議中未處分財產的處分效力。
二、遺言人無民事行動才能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導致的失效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無行動能力人或限定行動能力人所立的遺言有效。肯定遺言人是不是擁有遺囑能力,應以遺囑人設立遺囑時為準。如遺囑人立遺囑時無行為能力或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在沒有有效遺囑的情況下,遺產應按法定繼承進行分割。
三、違抗遺言人真實意愿導致的失效
行為人的意義表示真實是民事法律行動無效的本質要件之一,假如遺囑人所立遺囑是違背遺囑人真實意愿以受脅迫或欺騙的方式所立,則該遺囑全部無效。
四、多份遺言內容抵觸導致的失效
在現實中,一個遺言人出現多份遺言的情況其實不少見,多份遺言內容假如其實不沖突,就不存在生效的問題,反而能夠互補;但假如內容存在沖突,就幸免致使效能較低的遺言的響應內容失效,衡量遺囑效力高低的原則是:1、公證遺囑優先于一般形式遺囑,遺囑人如欲撤銷或變更公證遺囑必須采取公證遺囑的形式方為有效,數份內容相沖突的遺囑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2、后遺囑優先于生前遺囑,即在沒有公證遺囑時,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
五、遺言人生前對本人財產的處分導致的失效
遺言人生前對財富的懲罰行動致使遺言懲罰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撤銷,不發生法律效力。
六、對不屬于本人財富的無效處分導致的失效
對不屬于本人財富的有效懲罰只導致該部分遺囑內容失效,并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違背強制性法律規定導致的失效
遺言應該為不足勞動才能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需要的遺產份額。假如遺言沒有保留需要的份額,對應當保留的必要份額的處分無效,應當首先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剩余的部分再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八、放棄或損失繼承權導致的失效
某些繼承人放棄或損失繼承權其實不影響其余繼承人的遺言繼承權,喪失繼承權的這一部分遺產份額依法定繼承規定的原則處理。
九、了債務導致的失效
我國實施的是限制承繼準則,即接收遺產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權并非負擔有限義務,而是僅以遺產的實踐代價為限負擔了債義務,假如被繼承人的財富不足以清償其所欠的債務,則首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適當遺產,然后依法清償債務,致使遺囑繼承失去意義二實質上失去效力;如果清償債務后尚有剩余,剩余部分依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十、遺言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去世導致的失效
遺言繼承人假如先于被繼承人去世,遺言此時還沒有見效,其應承繼的財富份額應依法定承繼規定的原則處理。但遺囑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死亡,由于此時遺囑已經生效,其應繼承的份額轉由該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繼承。
十一、方式要件欠缺導致的失效
遺言假如短缺需要的形式要件,會導致遺囑無效,所涉遺產依法定繼承規定的原則處理。
經由過程以上闡發能夠發明,盡管遺言的寫作很簡單,但遺言的生效大概由遺言人、繼承人或見證人惹起,也能夠因寫作前、寫作中或寫作后的原于是生效,遺言的生效又有全數失效和部分失效之別,寫作的難點在于相關的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的復雜,因此充分了解導致遺囑失效的各種因素,就可以在實踐中最大限度地避免遺囑失效,減少不必要的紛爭、訟累,有利于家庭的和諧社會的發展,實現遺囑人立遺囑的初衷。
在遺囑人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或者遺囑內容并不符合遺囑人意愿的情況下,或者由于繼承人的某些原因,會導致遺囑無效。以上就是深圳離婚法律咨詢網為你整理的相關知識,如果你對此還有問題,深圳離婚法律咨詢網還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服務,隨時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