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權損害賠償案件中,律師費的承擔問題一直是當事人關注的焦點。原則上,原被告雙方的律師費應由委托人自己承擔。然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原告勝訴后,其律師費可能會由被告承擔。深圳損害賠償律師將為您詳細解讀這些特殊情況及其法律依據。
一、律師費由被告承擔的情況
專利侵權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請求以及具體案情,將權利人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計算在賠償數額范圍之內。雖然該規定未明確提及律師費,但合理費用中包含了律師費。
商標侵權案件:《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同樣,這里的合理開支也包括了律師費。
著作權侵權案件:《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這里的合理開支也涵蓋了律師費。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侵權案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侵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賠償數額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同樣,這里的合理開支也包括了律師費。
撤銷權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反不正當競爭侵權案件:《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額包括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這里的合理費用同樣包括了律師費。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況均屬于知識產權案件,并且必須是侵權案件。在這些案件中,律師費被視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但前提是律師費必須符合市場行情的“合理”開支。
二、人身侵權損害賠償項目
在人身侵權損害賠償案件中,侵權人應當賠償以下項目:
醫藥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交通費: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確定。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總之,在侵權損害賠償案件中,律師費的承擔問題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原告勝訴后,其律師費可能會由被告承擔。深圳損害賠償律師提醒廣大當事人,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應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并在必要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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