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位謀其職,但在我們生活中卻也存在著不少濫用職權的行為,這些人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利益好處,但其實也觸犯了我國法律濫用職權罪的,是會處以刑罰的,不同的犯罪情節其導致的量刑也有所不同。近日,應在內蒙古呼和浩特第一監獄服刑的王某,卻在獄外活動長達7年時間,5名獄醫不同程度參與了對王某6次保外就醫引起網民關注。那么,殺人犯違法保外就醫,濫用職權罪如何量刑,下面就由坪山律師事務所為您詳細介紹一下。
一、殺人犯違法保外就醫,濫用職權罪如何量刑
因犯故意殺人罪本應在內蒙古呼和浩特第一監獄服刑的王某,卻在獄外活動長達7年時間,旅游、工作、結婚、生子,樣樣都沒有落下。王某逍遙法外的原因,都通過“保外就醫”這一方式實現。
5名獄醫不同程度參與了對王某6次保外就醫、1次暫予監外執行的病情鑒定造假,使未達到病情危重程度的服刑犯王某,僅“紙面服刑”。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9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6人以上的
2.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3.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傷亡達到前款第1項規定人數3倍以上的
2.造成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規定的損失后果,不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遲報、謊報事故情況,致使損失后果持續、擴大或者搶救工作延誤的
4.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的
5.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
(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盜竊、搶劫、詐騙、搶奪的機動車被辦理登記手續,數量達到3輛以上或者價值總額達到30萬元以上的,以濫用職權罪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明知是登記手續不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機動車而辦理登記手續的
2.指使他人為明知是登記手續不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機動車辦理登記手續的
3.違規或者指使他人違規更改、調換車輛檔案的
4.其他濫用職權的行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前款行為,致使盜竊、搶劫、詐騙、搶奪的機動車被辦理登記手續,達到前款規定數量、數額標準5倍以上的,或者明知是盜竊、搶劫、詐騙、搶奪的機動車而辦理登記手續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實施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四)林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之外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用職權,致使林木被濫伐4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被濫伐2000株以上,或者致使防護林、特種用途林被濫伐1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被濫伐400株以上,或者致使珍貴樹木被采伐、毀壞4立方米或者4株以上,或者致使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被采伐、毀壞后果嚴重的,或者致使國家嚴禁采伐的林木被采伐、毀壞情節惡劣的,按照刑法第397條的規定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三、什么是濫用職權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以上便是坪山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的濫用職權罪如何量刑的相關法律常識,綜上,國家機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在線咨詢我們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