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婚內財產分割重大事由主要是對方存在轉移或者是隱瞞財產等的情形,惡意與他人建立債務關系,也可以請求財產的分割。一般來說,若是想讓法院受理婚內財產分割的案件,是一定需要拿出證明以上情形確實存在的證據的,否則可能會導致不予受理。請跟隨龍華律師詳細了解。
一、婚內財產分割重大事由有哪些?
婚內財產分割重大事由主如果對方存在轉移或者是隱瞞財產等的情況,“婚內財產分割”是指不離婚狀態下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潛藏、轉移、變賣、毀損、浪費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2、一方負有法定撫養責任的人患重大疾病需求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二、婚內財產分割協議中哪些條款無效?
1、對子女的撫養責任免除的約定
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罷黜。婚內財產和談中對于不要孩子,誰要孩子誰負擔孩子的統統撫養用度的商定,不能說完全無效,但是當承諾全額承擔孩子撫育費的一方陷入經濟困難、無力獨自承擔孩子的撫育費用時,另一方顯然有共同承擔的義務。
2、對第三人的債權由一方負擔的約定
婚姻關系存續時期構成的債權,這種商定唯獨在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時才有效。否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該協議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3、對夫妻間扶直責任免除的約定
婚內財產和談中,商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罷黜夫妻間的扶直責任,若一方抱病等需要救治時,另一方應積極地承擔。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醫藥費用。
三、夫妻個人財產包括哪幾種?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人為、獎金,處置出產、謀劃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曾經獲得的財產權力,如一方婚前取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孕個人財產婚前利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方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外一形狀財產。如一方婚前的個人積儲婚后購置的無形財產,股權轉為了貨幣,這只是原有的財產價值形態發生了改變,其價值取得始于婚前,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結婚后,若是任何一方都沒有想要辦理離婚手續的合法主意,此時一般是不會涉及財產的分割的,若是想分割,也只能是夫妻兩邊商議處理,法院是不會受理并不想離婚的財產糾紛案件的。分割的內容,一般都是需要以書面的形式表示。
如果您目前情況比較復雜,不確定哪些是共同財產,哪些是個人財產,可以委托龍華律師為您解決。
《二十不惑》中那些職場與生活之 | 龍華律師分享包大人的故事:為啞巴 |
龍華律師淺談行為執行的出路 | 龍華律師詳細解答共同共有財產類 |
龍華律師講解中國公民繼承國外遺 | 涉外繼承包括哪些情況?龍華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