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判刑最低標準
在所有的刑事處罰的案件中,龍崗刑事辯護律師最低的就是管制和拘役的,因為只是幾個月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
刑事案件最低處罰是免于刑事處罰。根據《刑法》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龍崗刑事案件律師:刑事案件判刑最低標準"title="龍崗刑事案件律師:刑事案件判刑最低標準" />
二、刑事處罰的種類
我國刑法規定的刑罰有主刑和附加型兩類。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種:
1、管制。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3年。
2、拘役。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1年。
3、有期徒刑。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20年。
4、無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包括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附加刑有以下三種:
1、罰金;
2、剝奪政治權利;
3、沒收財產。
龍崗刑事案件律師:刑事案件判刑最低標準"title="龍崗刑事案件律師:刑事案件判刑最低標準" />
三、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的區別
1、法律后果不同:刑事處罰是各種處罰中最為嚴厲的強制方法。這種處罰,不僅可以剝奪被強制者的財產,而且可以剝奪其政治權利、人身自由,甚至剝奪生命。而行政處罰不涉及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
2、適用的對象不同:刑事處罰只能對犯罪分子適用。而行政處罰只能對違反民事法律法規、行政法規、經濟法規等等,沒有達到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行為適用。
3、適用的程序不同:刑事處罰必須依照刑事訴訟法。而行政處罰則行政程序做出來的,比較靈活。
<龍崗刑事律師>剝奪政治權利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