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受疫情影響,在家工作已經成為員工在家工作的常態。深圳市勞動糾紛律師據網友爆料,為了保證員工在家工作時不釣魚,一家機構要求對居家員工進行考勤檢查,即安裝攝像頭,每5分鐘拍一次自己的臉。如果一天不到89次,就會被視為曠工,所有業績都會被扣除。事件一出,就引發了工人的熱議,成為輿論焦點。
事實上,近年來,受疫情影響,線上協作辦公、家庭遠程辦公等工作方式逐漸成為長期趨勢,但家庭辦公的效率和管理問題也日益突出。對于企業來說,在家工作可能面臨著越來越模糊的工作和生活邊界。如何澄清法律和倫理?以下是深圳市勞動糾紛律師對該事件的分析:
1、在居家辦公期間,公司要求的員工。
相機每5分鐘拍一次人臉,是否合理?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工作時間、勞動紀律等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應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計劃和意見,并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公司還應與工會和員工代表協商捕獲人臉和考勤記錄的制度。如果考勤制度未經民主宣傳程序,可能無效,工人可以聲稱不能作為公司就業管理的依據。
2、為響應政府的號召,公司實行員工居家。
為了保證員工的工作效率,辦公室要求員工。
在居家辦公期間按時報備是否合理?
答:在疫情期間,公司可以采取居家辦公的應急管理措施,在員工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員工可以自行安裝辦公軟件。
如果在家工作期間需要按時報告,可以設置每天上午9:30打卡上班,下午5:30打卡上班,與日常工作時間一致。也可以要求員工在一小時內收到需要處理的事情,而不需要定期報告。當然,這些報告應該扣除員工的個人時間,比如吃飯和休息,這不是工作時間。
被披露機構要求的備案時間高達89次,否則會被視為曠工。在家工作,在地方,已經模糊了工作和生活的界限。如果辦公期間家庭出現一些突發事件,比如孩子哭鬧或者老人需要幫助,要求員工按時高頻備案顯然是不人道的。
3、在家辦公的考勤方式是否應該更有靈活性?
答:疫情期間,公司必須征得員工同意,考核指標應提前告知員工,保護員工的知情權。公司采用的考勤方式應合法合理,不得侵犯工人的隱私和休息權。
雖然老板會擔心員工釣魚,但他想通過增加打卡和報告頻率來監督員工的工作效率。然而,不必要的報告只會讓在家工作的員工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公司應該制定一個更加靈活的家庭辦公系統,使遠程辦公更加高效,而不是做一些無效的出勤,導致員工每天不同程度的延長。
4、如何保護隱私?
答:所謂的人臉打卡是指生物識別,可以判斷打卡是否為自己,以確保出勤結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一個人不能輸入多個帳戶的面孔,以防止打卡。需要注意的是,人臉作為生物識別信息屬于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目前,一些協作辦公平臺對人臉識別打卡有明確規定。人臉識別是實現人臉考勤打卡功能所必需的,經員工授權同意后進行數據收集和使用。根據《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有關規定,個人信息的收集和處理應遵循合法、合法、必要的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并取得自然人的同意。個人信息的收集和處理應當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不得過度收集。
因此,對于內部業務部門較為成熟、員工個人素質較高的公司,公司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和崗位安排遠程或在家工作。當然,公司的員工是積極的,在家工作也不是不可能的。公司還可以給予不同程度的激勵,幫助員工完成相應的獎勵。深圳市勞動糾紛律師講到在這種結果的指導下,在家工作不會影響最終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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