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深圳專業勞動律師一般來說,是指婚姻期間與第三方的不正當關系,如情婦、情人、情婦、情婦、情婦等。這種不正當的關系不僅違反了社會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習俗,而且還受到了公眾輿論和道德的譴責。那么,如果同事之間存在這種不正當的男女關系,公司能否以此為由解雇員工?
與同事發生不正當男女關系被解雇
李是一家公司的雇員。在他任職期間,他與公司的另一名雇員趙發生了不正當的男女關系。2019年9月,公司以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習慣、社會公德為由,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解除與李的勞動合同。李認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因此他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經當地仲裁委員會審理,該公司支付了12萬多元的經濟補償。該公司拒絕接受仲裁裁決,并向法院提起訴訟。該案經歷了兩次審判,最終于2020年作出了二審生效判決。
一審法院認為:
民事行為應當尊重社會公德,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習慣。在這種情況下,李與公司的另一名員工有不正當關系,違反了社會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習慣。因此,公司終止勞動合同并非不恰當。李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這在法律上沒有根據,也沒有依法支持。李拒絕接受一審判決并提出上訴。
李某在二審中辯稱:
在一審判決中,公司另一名員工趙是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女婿。趙利用支付工資的權利占據了自己,趙也是公司的負責人之一。他的行為由公司負責,一審的所有責任都由他自己承擔。
二審法院認為:
李與另一名員工的男女關系不正當,違反了社會公共秩序和良好習俗。因此,公司終止勞動合同并非不正當。李的上訴請求無法成立,應當予以駁回。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當予以維持。
公司可能會敗訴。
在上述案件中,公司解雇員工是因為員工婚外情不正當的男女關系,這并不違法。公司能夠勝訴的最重要的一點是,員工李承認在審判期間與另一名員工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員工拒絕承認他們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而公司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他們可能面臨敗訴的風險。
深圳專業勞動律師說法:
公司以員工婚外情不正當的男女關系為由解雇員工并不違法。因為這種違反社會公共秩序和良好習俗的不正當男女關系不僅會影響公司的聲譽,還會對公司內部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因此,公司可以以此為理由終止與員工的勞動合同。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還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員工確實存在這種不正當的男女關系。例如,雙方的自我承認。如果雙方拒絕承認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系,且公司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公司可能會因證據不足而承擔非法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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