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紹
案發當天,幾個群眾追著桂A27Y96轎車大聲呼喊,被告人吳惠忠仍在高速行駛。受害人鐘某在被拖行約一公里的距離后,自己從桂A27Y96轎車的前保險杠上脫離。
隨后,吳惠忠繼續駕車逃走,在玉林市汽車總站路邊,被出警的警察抓住。經醫院搶救無效鐘某死亡。
檢查結果顯示,吳惠忠案發時血液中檢測出含有271mg/100ml的乙醇成分。法醫學鑒定,被害人鐘某符合全身多處嚴重損傷,致外傷休克死亡。
1月24日,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罪犯吳惠忠執行死刑。
今年5月29日,吳惠忠因故意殺人罪被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初審判決后,吳惠忠提出上訴。
經依法審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6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被告人吳惠忠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吳惠忠酒后駕車逃逸,他不顧周圍人群拍打車門提示,呼喊制止,拖著被卡在自己車下的傷者,致人死亡,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情節嚴重,主觀惡性嚴重,應當依法懲處。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吳惠忠因交通事故逃逸,在多個人流密集的路段,眾目睽睽,緊追不舍地拖行被害人約一公里,直至被害人體無完膚。
這是極其殘酷的犯罪行為,雖然屬于間接故意殺人,但其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并有前科,應受到嚴厲的懲罰。
原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高院核準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吳惠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執行死刑之前,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安排吳惠忠會見了近親,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益。
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深圳交通事故律師提醒
此次酒駕拖行致人死亡的案例,再次向廣大駕駛員敲響警鐘,駕駛員應做到:不要有僥幸心理,以自己和別人的生命為賭注,要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作為珍惜生命的自覺行為,提高法制意識,提高安全意識,增強自律。
安全駕駛是每個駕駛員的責任和義務,以身試法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深圳交通事故律師?
深圳交通事故律師解讀:交通事故 | 深圳交通事故律師視角:“男子高 |
深圳交通事故律師視角:行人騎自 | 深圳交通事故律師解讀:問界M9對撞 |
深圳交通事故律師視角下的成都電 | 深圳交通事故律師解讀:四川“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