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離婚程序怎么走
根據法律,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深圳著名的離婚律師解析起訴離婚的過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向法院提起訴訟: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第一步。起訴所需材料包括:起訴書、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證據材料、因居留證導致情緒破裂的主要原因、子女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證明等。
2.法院審理階段:法院受理起訴后,進入第二階段,這是離婚起訴過程中最重要、最復雜的環節。
(1)傳喚,法院在收到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將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訴狀副本等材料送達對方。
(2)調解,離婚材料審理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將進行庭審。
(3)在法庭審判中,具體程序如下:在法庭審判前,書記員應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者是否出庭,并宣布法庭紀律。法官檢查當事人,宣布案件原因,宣布法官是否回避;然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的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出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面證據、物證和視聽材料;宣讀檢查記錄。隨后,法庭辯論開始,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相互辯論。
3.法院判決:最后,根據庭審情況,將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將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自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離婚注意事項。
1、離婚前,請仔細考慮夫妻關系是否已經完全破裂。
2、深圳著名的離婚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夫妻共同財產是每一半分割,不因一方過錯而分割或不分割。
3、離婚協議以離婚登記為生效要件,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中的相關財產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4、為避免離婚登記后解決遣留問題的麻煩,建議進行起草和審查。
深圳著名的離婚律師提供法律依據:
民法典
一千零七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實破裂,調解無效,應該允許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兩年;
(五)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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