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婚姻登記制度可以保證婚姻當事人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防止違反婚姻法行為的發生,從而可以保證婚姻的質量,有利于國家對婚姻的管理和監督,有利于婚姻家庭關系的穩定。深圳離婚律師為您講講有關的情況。
(一)維持現行的成親掛號制度
成親掛號軌制是中國婚姻家庭軌制革新的結果之一,它在新中國成立后即奉行天下,成為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軌制弗成貧乏的首要構成部份。
(二)注重究竟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區別
對正當婚姻瓜葛經調處親睦有效的,人民法院能夠視詳細情形,訊斷準許離婚或禁絕離婚,關于事實婚姻關系,經調解和好無效的,只能判決準予離婚。這里講的只能判決準予離婚的事實婚姻關系,僅指l986年3月l5日以后的事實婚姻關系,此前的事實婚姻關系只能依據“四民”會議的精神處理。這也符合過去從寬,今后從嚴的原則。
(三)刑法上明確重婚罪的組成要件
法無明文不為罪,是以刑法應詳細劃定重婚罪的觀點和組成要件,以準確地懲治犯罪,更好地維護一夫一妻制度。
(四)劃定和美滿婚前檢查制度
這是避免和防止涌現有效婚姻,保障婚姻法得以實行的詳細步伐。世界上許多國度都有這方面的劃定。如《美國對立成親離婚法》劃定:成親需有本州法律所請求的身材查抄結果證明書。《羅馬尼亞家庭法典》規定:批準結婚須有醫務人員的證明或身體檢查結果證明書。我國雖然不再要求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前必須做婚前檢查,但這樣并不利于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和國家優生優育政策的貫徹。
(五)注重維護事實婚姻中的弱勢群體
處置究竟婚姻的膠葛案件,應當偏重于對相對于弱勢群體的維護。所謂相對于弱勢群體是指究竟婚姻中的夫或妻,在膠葛處置時處于優勢位置的當事人。考慮到中國的理想國情,經由兩千多年的封建軌制,男尊女卑等一些封建思維曾經根深蒂固,盡管革新開放以來人們文明素養日趨提高,但并未根除。
在未到結婚年齡而成為事實婚姻的當事人雙方的利益糾紛案件中,對女方將來前途的影響要大些,例如再婚。所以在通常情況下,應該對女方多一些賠償。但是女方為相對弱勢群體也不是絕對的,需要具體案件具體考慮。
對于離婚夫妻債務分割的法律認定。丈夫甲某和老婆乙某因豪情和睦訴訟離婚,經法院調處,對配合財富和債權舉行宰割,此中數額較大的一筆銀行存款由甲擔任歸還。但此后甲并未準其履行償還銀行貸款義務,銀行遂向法院提起訴訟,將甲、乙一并列為被告,要求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乙某不服,認為法院的調解書已判決銀行貸款由甲償還,自己沒有還款義務。
本案中乙是不是有歸還該銀行貸款義務呢?本案的核心是伉儷離婚后,經由法院調處后的債權分配裁決是否對抗善意第三人——銀行?
第一種看法覺得:伉儷兩邊曾經離婚,關于法院調解,且經過雙方同意的債務分配判決書具有法律效力,應予以保護。故原告不應將妻子乙某列為被告。
第二種看法覺得:甲乙兩邊的離婚不影響對銀行的存款歸還,然則,作為伉儷存續期間的債務,雙方的約定不能成為逃避債務的借口。故妻子乙某也有償還銀行貸款的義務。
筆者認同第二種看法,其來由如下:
我國《婚姻法說明》(二)第24條明確劃定:“債權人就婚姻瓜葛存續時期伉儷一方以小我私家名義所負債權主意權力的,應該按伉儷配合債權處置。但伉儷一方可以或許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正是這樣的解釋,會給當事人鉆空子的機會,以離婚來規避債務;以偽造債務的方式來隱匿財產,使債權人利益難以實現。
本案中,被告能夠向法院提起訴訟,將已離婚的伉儷二人列為配合原告。對此,我國《婚姻法》第19條條第三款劃定:“伉儷對婚姻瓜葛存續時期所得的財富商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權,第三人知道該商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富了債。”銀行作為金融機構,對假貨者夫妻雙方的婚姻情況并不記載在案,對夫妻雙方關于償還債務的約定更是無從知曉。
深圳離婚律師認為,以來是,在該起離婚膠葛中,咱們能夠得悉依據上述劃定,伉儷二人向銀行的假貨債權,是甲和乙在婚姻存續時期的債務,而且沒有證據證明是個人債務或約定為財產歸各自所有。因此,銀行向乙所主張的債權,對于乙來說,應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來償還。
離婚后同居,還算事實婚姻嗎?深 | 深圳法律咨詢網解析:事實婚姻能 |
深圳離婚律師解讀:事實婚姻在民 | 深圳法律咨詢網解析:面對事實婚 |
深圳離婚律師解析:事實婚姻無結 | 同居多久算事實婚姻?深圳離婚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