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出資購買,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登記財產權的不動產。雙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屋,子女尚未成年,如果產權登記在該子女名下,夫妻離婚時不能簡單地按照登記情況將房屋認定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深圳律師為您講解一下有關的問題。
因不動產物權的登記分對外效力和對內效力,對外效力是指根據物權公示公信原則,不動產物權經登記后,善意第三人基于對登記的信賴而與登記權利人發生的不動產交易應受法律保護;對內效力是指應審查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來確定真正的權利人。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一個共同管理財產可以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提高財產。
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中房屋的價值和所有權不能達成一致的,人民法院處理如下:
(一)雙方均主張進行房屋所有權問題并且可以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管理機構按市場經濟價格對房屋建設作出分析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企業應當及時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任何一方對房屋不主張所有權的,房屋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拍賣所得應當分配。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應判決該房屋的所有權歸屬,而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雙方使用。當事人取得前款規定的房屋全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擁有的房屋,第三方善意購買,支付合理代價,辦理財產登記手續,另一方要求收回房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有房屋,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除果實和自然增值外,配偶一方婚后的個人財產收益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當一方在婚后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時,房屋屬于離婚時的“個人財產替代品”,應視為個人財產,其自然增值屬于個人財產。配偶一方擁有的房屋的租金收入屬于業務收入,應當承認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價值自然增加,這是由于通貨膨脹或市場條件的變化,與夫妻雙方的合作、努力或管理無關,例如配偶一方婚前住房、古董、書法、繪畫、珠寶、黃金等的價值隨著婚姻存續期間市場價格的上升而增加。由于拋售后價值的增加是由于原始財產的交易價值的增加,是不受人的意志約束的市場行為的結果,原始財產應當歸個人所有,這部分增值被確定為當事人的個人財產已經成為基本的理論和實踐共識。
應當指出的是,審判實踐中各方對一方當事人婚后獲得房屋租金如何確定,意見比較分歧。這種傾向性的觀點認為,房屋租金和押金利息相比,由市場供求規律決定,并且與房屋本身的管理狀況密切相關。出租房屋應當履行出租物業的維護義務,應當保證出租物業的安全,出租物業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勞動力,因此出租收入應當屬于夫妻共同所有。有人把租金看作是一種合法的收益,筆者更傾向于把租金看作是經營收入。
《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一方個人信息財產婚后生活產生的自然資源增值歸個人認為所有,如果一個屬于自己主動增值,則應當認定為夫妻之間共同財產。
在對增值的個人財產問題進行分析定性時,應區別是學生主動增值能力還是處于被動增值(即自然增值),因通貨膨脹或其他國家不是因當事人的主觀方面努力工作而是因市場經濟價值的變化可以產生的增值屬于一種被動增值。
沒有所有權的配偶對增值部分無權要求分割。當一方的個人財產由于他方或雙方所支付的時間、金錢、智力、勞務而增值的,應屬于中國主動增值,離婚時將增值部分教師作為公司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方法比較教育公平。
婚前購買的股票和資金應當保值,婚后增值。買賣股票和基金投資也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因此,已婚股票、基金增值部分的共同財產被認為是比較合適的。
深圳律師發現,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一方或雙方可以取得的債權。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深圳律師咨詢網深度解析】:一 | 深圳律師來講講離婚案件中當事人 |
深圳律師來回答結婚后為父母子女 | 深圳律師為您講解夫妻財產分割時 |
家庭暴力是否存在可查詢的記錄? | 結婚購買的房子如何劃分?深圳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