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由哪個法院管轄?一方可以外出打工,應在哪個國家法院關于起訴離婚?一般來說,根據“原告是被告”的原則,但也有特殊情況。下面詳細介紹離婚訴訟法院的管轄范圍。深圳離婚律師在這里告訴你關于這個問題的一些回答。
1、哪個法院對離婚訴訟有管轄權?
答: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是指被告住所地。
被告單方面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當事人離開住所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經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不管轄的,由被告起訴時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注意,受理的法院都是基層人民法院,比如市、縣、區人民法院。
2、一方可以外出打工,應在哪個國家法院關于起訴離婚?
答: 一方當事人外出工作超過一年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但在這種情況下,法院一般會要求你提供當事人在居住地以外工作的證明,這樣的證據就比較難獲得了。
外出務工一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向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雙方都出去工作。他們應該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答: 當事人雙方離開住所地不超過一年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較易立案)。
離開住所地滿一年的,由起訴時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起訴時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注意:后兩種不同情況,立案時,一般通過法院會要求出具上述問題經常居住地證明,實踐中不斷收集此類證據有一定工作難度。
4、如果一方(中國公民)居住在國外而另一方居住在中國,他應該向哪個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答:不管哪一方起訴,國內企業一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均有權管轄。分別在發展兩個不同國家人民法院可以起訴的,國內對于法院亦有管轄權。
5、雙方(中國社會公民)在國外定居,應在哪個國家法院進行起訴離婚?
答:原則上,訴訟在居住國提起。除非居住國不接受(理由是必須在中國法院起訴),否則可以在中國起訴。有兩種情況:在中國結婚的,由結婚地或者一方在中國的最后居住地的法院管轄。在國外結婚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
6、雙方(中國社會公民)都在學習國外但未定居的,應在哪個國家法院可以起訴離婚?
答: 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轄。
7、雙方都取得了外國國籍,可以在國內起訴嗎?
答:雙方均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的,由定居地法院管轄。
8、雙方(中國社會公民)均定居外國且已經成為離婚,就國內企業財產進行分割提起行政訴訟的,應到哪個法院起訴?
答:在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9、雙方企業均被監禁,應向哪個國家法院進行起訴離婚?
答: 原則上,被告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轄權。如果被告已被監禁一年以上,則由法院管轄監禁地點。
深圳離婚律師提醒大家,如果一方被關押在看守所、監獄或強制隔離戒毒所,另一方應該向在原告的住所的法院起訴,如果原告的住所與其慣常住所不一致,在原告的慣常住所。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從住所地起至起訴時止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治療的地方除外。
深圳離婚律師透視:刑事陰影下的 | 深圳離婚律師助力:家暴陰影下的 |
深圳離婚律師咨詢為您解答法院對 | 離婚糾紛中的彩禮返還問題如何處 |
主張多分離婚時現有財產能否支持 | 深圳離婚案律師來講講夫妻一方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