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在雙方不能就后續事情達成一致時,就選擇訴訟離婚,也就是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因為涉及法院的受理,其需要相應的資料手續,同時請代理律師、辦理手續也需要一定費用。那么,起訴離婚的費用是多少?深圳打離婚官司律師為你解答。
一、離婚財產爭議法庭如何收費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時,應當通知原告提前支付訴訟費。
人民對于法院可以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社會責任的大小進行各自企業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通過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訴訟案件按最高國家人民對于法院的規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離婚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離婚時收取的離婚訴訟費用,按照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財產價值計算:
價值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即標的物 × 4%+10元;
5萬元-10萬元,按3%計征,即3%+目標510元;
10萬元至30萬元的部分按2% 征收,即1510元 × 目標的2%
20萬至50萬元,按標的物的1.5%× 1.5%+2510元收取;
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征收,即標的×1%+5010元;
100萬元通過以上的,按0.5征收,即標的×0.5%+10010元。
二、離婚經濟財產安全糾紛訴訟費誰承擔
離婚訴訟的費用由原告提前支付。
預交確有很多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通過向人民法院進行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地區免交。
原告在墊付期間未提前支付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未提前支付訴訟費用,或者未經人民法院批準未申請暫緩、減免訴訟費用的,自動撤回起訴。
按撤訴處理的離婚訴訟案件,沒有研究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對于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一般通過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成本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可以負擔。
雙方有責任的,應當分擔。 但是,離婚案件結案時,訴訟費用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
當事人依照人民法院的決定承擔訴訟費用。
一般來講,法院收取離婚案件費用是每件10-50元,但如果是涉及財產分割問題的話,則就需要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來收費。并且這個費用通常是由原告預交,但最后由敗訴方承擔。
由于涉及到的財產處理和子女撫養問題比較重要,建議請專業律師代理案件。深圳打離婚官司律師能為您提供相關的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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