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華強南婚姻律師咨詢處接到這樣的法律咨詢:和丈夫還沒有離婚,他就和別的女人住在一起了,我可以告他重婚罪嗎?當然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知道什么是重婚,但是在法律上分別規定為法律上和事實上的重婚。那什么是事實上的重婚?重婚罪應該怎樣認定?沒有離婚與別人同居到底算不算重婚罪。
首先我們要知道什么是事實上的重婚?
深圳華強南婚姻律師咨詢處解答:前面也說到,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分為兩種形式,事實重婚就是第二種情況即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事實重婚是重婚的一種重要形式,所以并不是有配偶者與其他異性必須登記結婚才能構成重婚,在事實上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共居生活也是重婚。
其次如果認定了重婚罪,會被判刑多久呢?
重婚不僅在民法中禁止,而且在刑法中也有相關規定,那么,在刑法中重婚罪怎么判呢?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中指出: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所以,深圳華強南婚姻律師提醒各位讀者,無論法律上的重婚還是事實上的重婚,都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在刑法中將會被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也是我們最應該知道的,那就是怎樣才算是重婚罪?
深圳華強南婚姻律師提示,認定重婚需要符合兩個條件:
1、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系。
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系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序認定。對于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于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
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我國《婚姻法》除了重婚,還規定了一種同居方式即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事實上的重婚與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最重要的一個區分在于:是不是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
最后,我們回到文章標題:沒有離婚與別人同居就是重婚罪嗎?
通過上述文章我們可以知道,無論是法律上和事實上的重婚,都是需要證明重婚的一方是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的。所以沒有離婚與別人同居不一定就是重婚罪。如果需要認定其為重婚罪,那么首要的條件就是證明他們是以夫妻名義居住在一起。關于證據,深圳華強南婚姻律師指出,可以通過對其居住地的鄰居的詢問等找到相應的證人,證明他們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等等方式,具體內容可以在線找深圳華強南婚姻律師咨詢。 深圳福田離婚訴訟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