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不知一方是否應共同承擔還款義務?
事實上,在處理案件時,我們經常會遇到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以下是團隊處理的案件,以回答上述問題。
01背景介紹。
尹女士和高先生很快墜入愛河,經過近一年的交流。
然而,婚后不久,尹女士發現高先生經常早出晚歸,和各種朋友一起吃喝玩樂,忽略了家里的事情。因此,雙方經常吵架,長期處于冷戰分居狀態。
尹女士認為,繼續這樣的婚姻毫無意義,但她糾結于雙方的感情,所以她一直在反復猶豫是否提出離婚。
然而,有一天,法院突然向她送達了一份訴狀。原來,尹女士被一個不認識的張某起訴,還清了欠款18萬余元。尹女士感到莫名其妙。如果她不認識張某,她怎么能欠他錢呢?尹女士問高先生,后來才知道高先生在外面借錢就在外面借錢,他借的錢都花光了。
尹女士下定決心要和高先生離婚,但高先生拒絕合作,并祈禱尹女士共同承擔18萬元以上的債務。憤怒無助的尹女士聯系了深圳離婚案件律師。
02辦案過程。
接待尹女士時,深圳離婚案件律師與尹女士詳細分析了案件處理策略:
目前,要先處理即將開庭的民間借貸糾紛,努力避免尹女士背上莫名的債務,
同時,收集尹女士與高先生關系破裂的證據,開始準備離婚糾紛的起訴材料。
為此,深圳離婚案件律師為此案成立了專案組,由此組為尹女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經分析,深圳離婚案件律師認為,本案的主要爭議集中在債務發生在婚姻關系期間,但尹女士不知道債務,也沒有實際使用貸款。那么尹女士需要和高先生一起承擔還款義務嗎?
針對上述爭議焦點,深圳離婚案件律師向尹女士解釋了訴訟策略:
本案主要從金額是否超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和舉證責任分配兩個方面進行準備。在案件處理過程中,還將篩選整合團隊現有的知識管理儲備,結合案件管轄法院乃至廈門所有法院的相關判決案件。
深圳離婚案件律師及其領導的所有海豚律師都為此案做了充分的準備。他們不僅有答辯、證據材料等常規必備文件,還準備了案例檢索報告、法律法規匯編、可視化等材料。
充分的庭前準備和深圳離婚案件律師一如既往的出色審判表現,最終法院裁定張的18萬元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由高先生承擔。
03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債務不僅與夫妻內部財產權利息息相關。
在外部,它對債權人的利益有重大影響。2018年以前,夫妻共同債務識別規則較少、模糊,深圳離婚案件律師實踐中存在許多問題。為了解決日益突出的夫妻債務問題。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明確提到債務是否超過日常生活需要所涉及的不同舉證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金額超過18萬元,這個金額是否超過了日常生活本案的重點。
庭審中,深圳離婚案件律師通過多個關鍵點進行答辯。例如,雙方已經分居。尹女士不知道貸款,沒有在借據上簽字,也沒有實際使用貸款。如果貸款金額過高,舉證責任將超過夫妻家庭的日常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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