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況
自從微信誕生以后,它就成為了我國互聯網上最重要的社交軟件,幾乎所有個人的社交關系都離不開微信,但是正因為微信承載了這么多的社交屬性,所以在使用上就需要特別關注,假如有朋友圈里有不恰當的用詞,輕描淡寫地使自己的社會評價降低,重則還會涉嫌違法。即使是在網上“吐槽”了幾次發牢騷,也會在無意中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深圳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榮譽侵權案件,深圳一市民在朋友圈辱罵長達兩年,被判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18800元。據悉,李某的孩子與孫某的孩子是同班同學,兩人在家長群體結交多年,彼此認識并相互信任。某天,李某的妻子萌生了創業的念頭,打算和孫某一起創業。但是在創業過程中,公司遭遇了經營風險,導致兩家經濟形勢急轉直下,而兩家的關系也由于經濟問題徹底破裂。
之后的兩年內,李某為了泄憤,在自己的朋友圈內以文字或圖片發布了大量侮辱孫某的言論,與李某的微信朋友共有1200多人,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而孫某則在忍受了兩年的侮辱后,不堪其擾,于是把李某告上法庭。
法院裁定
福田區法院認定李某發朋友圈辱罵他人屬于侵犯名譽權,應負起侵權責任。關于原告要求被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和賠償損失的請求法院認為有理由,于是判決被告李某以書面形式向原告賠禮道歉,在朋友圈發表道歉聲明并刊登不少于30天,另外,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公證費和律師費用18800元。
深圳福田律師說法
《民法典》規定,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案件有兩種,即對自然人的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如果自然人對某一特定物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被侵權者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有個人意義的特殊物品,例如過世至親的遺物,有特別意義的禮物等等。
在名譽權方面,我國民法典規定,公民名譽,是指社會對一個公民的德行、情操、才能、聲望、聲譽、形象構成的社會評價。名譽權是法律賦予公民維護自己名譽不受侵犯、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因通知文字、行為語言或其他形式給當事人造成名譽負面影響而構成的一種違反人權的行為,即所謂名譽侵權。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四種類型。就是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這些方法可分別或合并適用。
因此,人們要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在朋友圈里連續辱罵別人兩年,實在是太沖動了,更有甚者,因為生意失敗這類私人事務,那些本該為人所知的事,都會在不偏不倚地作些有偏見的宣傳,一定會損害一方當事人的聲譽,對于在朋友圈里連罵兩年的李某,它自己也會因自己的不理性行為而導致社會低評價,自食惡果。深圳福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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