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律師事務所小編在網(wǎng)上看到用戶留言,咨詢人小花與阿亮結婚后用公積金存款買了套屋子。首付是小花和阿亮湊的錢,沒花父母一分錢。房款總價是33萬,貸了27年到退休為止,每個月還款1200元。小花現(xiàn)在想離婚,不知道屋子該怎樣分。屋子貶值后約50萬,還在按揭中,沒有房產證,怎么辦呢? 深圳著名房產律師根據(jù)咨詢人的問題做了如下回答:
一、婚后夫妻雙方以共有財產購買,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歸屬
1.在離婚時起首應由夫妻雙方進行協(xié)商,如果能夠達成協(xié)議,則按該協(xié)議確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2.達不成同等看法,需求法院依法訊斷時,依據(jù)《最高國民法院對于合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法院應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房屋先由一方使用。
3.不宜訊斷屋宇所有權的歸屬。在完整獲得屋宇的所有權后,雙方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訴訟。
二、離婚時按揭屋宇增值所產生利益的歸屬問題
1.關于按揭屋宇因為房價貶值所發(fā)生的利益,法律上稱為“孳息”,它的歸屬如何確定,我國法律上沒有明文規(guī)定。
2.假如該按揭屋宇為一的個人財產,那么屋宇發(fā)生的孳息當然應歸一方所有。在離婚時,作為配偶的另一方根本無權要求分割該房屋,對該房屋由于市場自身的原因所增值的部分自然也無權要求分割。
3.假如該按揭屋宇為夫妻雙方的配合財產,則屋宇增值所產生的孳息自然應歸雙方共有,在離婚時,作為配偶的另一方當然有權要求享有房屋增值所產生的孳息。
三、離婚房產增值怎么計算
分為以下幾種情況:第一種情況,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將房屋的產權登記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經(jīng)取得了房屋的產權證。那么,離婚以后,這套房產的增值部分如果是因為市場的行情而自然增值的,就應該屬于“自然的增值”,房產的增值部分可以認定為房產方的個人財產。第二種情況,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按揭貸款付完了全部的購房款,房屋的產權也是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卻以夫妻共同財產還房貸,以共同的還貸額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計算。第三種情況,一方在婚前簽訂了購房合同,支付完首付款項并且按揭付完了全部的房款,婚后取得房產證以后,房產只登記在支付首付款的那方名下,并且婚后夫妻會以共同財產來還房貸。房產的增值應該歸兩個人所有。第四種情況,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產證上加了名字,房產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第五種情況,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以后,并且按揭付完全部的購房款,婚后雙方一起還房貸,但是夫妻雙方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歸夫妻二人所有。
最后,深圳著名房產律師提醒咨詢者,不論按揭房離婚歸誰,未歸還的存款屬于房屋的產權人一方的債務,如果是夫妻雙方房產分割給一方的,還需要去銀行變更貸款人。如果您也遇到相同的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我們有最專業(yè)的律師幫您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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