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與B原為伉儷,于2018年年中經由過程訴訟體式格局離婚,離婚時并未宰割伉儷配合財富。2018年年末,A以離婚后財富糾紛起訴B,要求分割離婚時未處理的一套房產,后雙方調解確定房產歸屬于A所有,由A向B支付折價款90余萬元。但因B不配合辦理過戶,A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深圳律師事務所為您解答一下有關的情況。
而與此同時,C與D在另外一法院分手告狀A與B,稱B在伉儷瓜葛存續時期分手C和D乞貸,請求作為伉儷配合債權由A和B配合償還,兩案主張的借款本金分別為13萬、35萬。案件審理過程中,債權人C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最后裁定查封了尚在強制執行過戶的房產(注:房產市值200萬左右)。
因案件告狀標的本金唯一13萬,而房產市值200多萬,且房產查封后無奈辦理過戶,為此,筆者與承辦法官就顧全事宜舉行相同。法官反饋,A、B二人的小我私家銀行賬戶均唯獨少量取款,無奈遮蓋顧全金額13萬元。
經由過程網上施行查控體系,也無奈查問到兩人名下其余任何可供保全的財產,因此法院只得先行將上述房屋查封。但該房產事實已調解歸屬A所有,且A有強烈意向將該房屋掛牌出售,因此筆者在通盤考慮事實情況及證據材料后,歸納出以下可供提起異議的論點:
一是案件標的金額遠小于顧全財富代價。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1]劃定,顧全僅限于要求的局限。今朝法院查封的屋宇市價約為200余萬元,但案件訴請借款本金僅為13萬元,房產價值遠遠大于標的金額。
二是因房產宰割案件殺青調處,A已按調解書約定將折價補償款90余萬元支付到法院賬戶。今朝僅因B不按調解書商定合營辦理過戶手續,該款子仍被截留止付于法院賬戶。
三是法院對該屋宇采用顧全步伐,事實上給我方A帶來了不必要的實踐及預期喪失。A本用以將該屋宇發售以獲得相應回款貼補生活、支付一部分醫療開支,但因該案的保全措施的存在,A仍無法達成該目的。
四是因為該案件案值與顧全標的物代價存在偉大差別,大概導致案件審結后的具體執行過程帶來評估、拍賣等諸多不必要的工作負擔。
正文《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顧全限于要求的局限,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由此,筆者即擬寫了顧全異議申請書,并組織了相干的證據資料,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劃定,向法院申請了顧全復議。案件休庭后,筆者也在代理詞中加入了響應的法理根據及闡述。最初,承辦法官作出了民事裁定書,完全支持了我方的保全復議申請事項。
在裁定書的本院覺得部分,承辦法官基于B仍在甲區法院有法院代為保存的90余萬元屋宇折價款子,且綜合思量本案請求顧全標的額與實踐顧全標的物的代價存在必定差別及無利施行等因素,應以查封現金賬款為宜,最終裁定解除對該案涉標的房屋的查封措施,改為凍結B依據前序案件生效調解書約定尚在法院賬戶的房屋折價款項中的13萬元。
正文《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對顧全或許先予施行的裁定不平的,能夠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綜上所述,筆者總結了幾點請求財富顧全復議的心得要點,以供拋磚引玉:
從究竟根底而言,訴訟相對方請求顧全的金額與實踐被查封的顧全標的物的代價應該存在顯然的差距或能夠被證明為存在顯然的差距。本案中所涉及的爭議債權金額為13萬元,但是被保全的房屋實際價值逾200萬元,明顯具有超額保全的可能性。
深圳律師事務所提醒大家,應該盡量地追尋可供替代的顧全標的物。針對本案情形而言,同時有兩位顧全被申請人,咱們代辦署理此中一方;那么在咱們這一方沒有任何可供替代的顧全標的物時,應該追尋另一方名下可供替代的顧全標的物。
深圳離婚律師分析男方不忠妻子爭 | |